使用「宅配」寄送的訂單預計於出貨後開立,若您選擇配送方式為「門市取件」,預計於完成取件後開立電子發票,
如有需要查詢訂單發票資訊,請您可於收到E-mail發票開立通知後至「會員中心」→「訂單查詢」點選展開「商品明細」於「發票」欄位即可查詢發票號碼(捐贈發票除外)。
本公司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規定,於本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電子發票)將不主動寄送,但需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我們不再另外寄送發票電子檔,您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 發票未申報前,如需正本可至本網站「訂單查詢」→「購買證明」頁中申請。
您可至「會員中心」→「訂單查詢」點選展開「商品明細」於「發票欄位」即可查詢發票號碼(捐贈發票除外)
.若您訂購時選擇三聯式公司戶發票,我們將待商品出貨日起算10個工作天後為您以郵局平信方式寄至發票收件地址。
.如訂購時選擇二聯式個人發票,我們將依照財政部規範於期限內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留存,如您欲申請紙本發票,請於發票申報月10日前至「會員中心」→「訂單查詢」→「商品明細」→「購買證明」→申請發票紙本(已捐贈、已索取的發票除外),索取後預計10個工作天為您郵局平信寄出,逾期發票申報月10日後恕無法申請列印紙本發票,請您見諒。
依據法令規定,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取紙本發票及更改捐贈對象,如有退換貨服務需求,將會將該發票作廢。
發票全面採用自動化系統開立,因此發票上商品名稱將依訂購當時品名和金額開立,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金額,或指定開立日期。
為配合電子請款結帳,一次出貨對應一張發票,無法分別開立多張發票。
為配合電子請款結帳,一次出貨對應一張發票,無法合併多筆訂單開立一張發票。
如您於訂購時發票開立方式為:電子發票-公司(紙本),我們將於出貨日後10個工作天內以郵局平信方式寄出。
為配合財政部新版電子發票格式,目前電子發票證明聯無抬頭欄位,恕無法加開抬頭。
神腦生活發票作業均為系統自動化,皆依您訂購時,選擇發票載具進行儲存及申報,後續無法為您改開電子發票-公司(紙本),如需改開電子發票-公司(紙本),請您於7日猶豫期內辦理退貨重新訂購,並於訂購時填寫正確發送開立資訊。
若已收到發票或發票已寄出,請您收到發票後,依發票下方之「銷貨折讓單」先另外影印一份折讓單,並將兩份折讓單完成用印並另外註明正確發票開立資訊後寄回,將為您重開發票。
若尚未收到發票,可至訂單查詢頁,找到原訂單後留言通知客服,請詳細說明需求後,將會盡速為您處理。
電子發票無法修改更換開立對象,如:電子發票-公司(紙本)只能更換電子發票-公司(紙本),無法修改為電子發票-個人;電子發票-個人無法修改為電子發票-公司(紙本)。
神腦生活發票作業均為系統自動化,皆依您訂購時選擇發票載具進行儲存及申報,故訂單成立後無法為您進行發票開立方式 (如換開立:電子發票-公司(紙本)、或換開立電子發票-個人)等,若您需更換發票開立方式,請您於7日猶豫期內,辦理退貨並重新訂購。
出貨後系統才會進行發票配號作業,如訂單商品尚未出貨,則無法先配號及開立發票。
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二條說明,整合服務平台應每二月為一期,於開獎日前,將買受人所捐贈之該期雲端發票明細資料通知各該受捐贈機關或團體,並由整合服務平台於對獎後,通知受捐贈機關或團體領獎。
依據財政部相關法令規定,您於訂購時已選擇「捐贈發票」,後續將無法再索取紙本/更改捐贈對象/改開立電子發票-個人或電子發票-公司(紙本),我們無法提供變更發票載具身份之服務。
本公司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1條規定,於本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將不主動寄送,因此商品出貨後即會產生發票,並以Email通知您。因商品出貨需要遞送作業時間,會先收到發票開立通知信。
若您於訂購時選擇電子發票,我們將主動為您進行發票折讓/作廢作業,請您不需寄回退款憑證;
若您於訂購時有索取紙本發票,退貨發票處理說明如下:
1.電子發票-個人:
請您將發票下方之「銷貨折讓單」紅色框線欄位內簽名或蓋私章後,並連同發票一併寄回本公司,方可辦理退款。
2.電子發票-公司(紙本) :
.整筆訂單退貨:請將發票下方之「銷貨折讓單」先影印一份,二份皆蓋公司發票章或大小章後正本寄回。
.部份退貨:我們將另外寄送折讓單給您,請您收到折讓單後二份皆蓋公司發票章或大小章後正本寄回。
※我們將於收到退貨商品及退款憑證並確認無誤後,依您原先付款方式進行退款,預計7-10個工作天內退款給您。
寄回住址:23148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31號2樓
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部 收
訂單退貨後,我們將會作廢此筆訂單發票,不會影響您的退貨權益,請您放心。
電子發票將會在單月25日開獎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統一進行對獎作業。
中獎發票領取方式,將會依您使用發票載具類型及載具歸戶狀態,處理方式區分如下:
1.使用「手機條碼載具 」或「自然人憑證條碼載具」
.無論載具是否有歸戶,發票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對獎,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2.使用「神腦生活會員載具」
.載具已歸戶:中獎發票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載具未歸戶:中獎發票由本網站進行,待「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中獎清冊後,我們會先Mail發送中獎通知。
待發票列印完成後將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您訂購時填寫發票寄送住址,請您留意收件。
我們將待收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中獎清冊後7個工作天,統一列印並用掛號寄出,約寄出後2-3工作天可送達。
本公司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規定,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規定: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您於神腦生活購物之發票,如未中獎我們將不會安排寄出,如需查詢發票相關資訊,建議您可至「會員中心」→「訂單查詢」→訂單明細查看。
根據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我們將待收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中獎清冊後7個工作天,統一列印並用掛號寄出,請您收到發票後再行兌獎。
財政部為提高民眾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規劃實施「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並自102年7至8月期統一發票起,每期無實體電子發票之專屬獎兌號碼。(電子發票專屬獎中獎字軌號碼完全相同,獎金新臺幣 2,000 元。)
如您的發票同時對中統一發票各獎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號碼,可選擇較高之獎額兌領,請您可待收到發票後擇一兌獎(以領取 1 個獎金為限)。
但開獎前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者,縱使對中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字軌號碼,亦將喪失領獎資格。
不行。依照財政部規定,如您於開獎前不索取紙本發票,同時對中統一發票各獎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號碼,可選擇較高之獎額兌領,請您可待收到發票後擇一兌獎。
*若仍無法解決您的問題,請聯絡客服,客服人員將會以最快的速度回覆您,您也可選擇來電至客服專線 02-8978-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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