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慶中華隊奪冠神腦挺台灣NO.1 商品限時下殺


  • 商品編號:1191863UA1900018734
  • BSMI 字號:免驗
  • NCC 字號:CCAP19LP1811T0
  • 配送方式:宅配
  • 付款方式:信用卡一次付款信用卡分期付款信用卡紅利折抵神腦門市繳費LINE Pay付款街口支付Pi拍錢包台灣Pay全盈+PAY悠遊付Apple Pay銀角零卡-無卡分期

aibo BTM5 輕量入耳式 藍牙V5.0磁吸耳機麥克風-紅色

◆藍牙V5.0,長距離10M高效傳輸
◆磁性吸附設計,防止脫落
◆貼心線控,三鍵輕鬆操作
◆採用CVC6.0優質抗噪技術
◆防滑鯊魚鰭矽膠,配戴舒適貼合


$890 $479
  • 信用卡紅利折抵
  • Apple Pay

數量
優惠券 * 此商品無適用優惠券

aibo BTM5 輕量入耳式 藍牙V5.0磁吸耳機麥克風
 
--防滑鯊魚鰭矽膠+磁性吸附,不易脫落--
--最新藍牙V5.0,長距離高效穩定--

 
使用藍牙V5.0版本,具備10M超強傳輸距離,穩定低干擾,
擁有貼心線控功能,簡易三鍵控制,單手輕鬆操作~
讓您暢快享受無線音樂和輕鬆控制來電通話!
 
14.4g輕量級設計,如羽毛般輕盈,入耳舒適如同無物,
另加裝防滑鯊魚鰭矽膠,讓您配戴更舒適,貼合更穩固!
耳機磁性吸附,防止脫落,輕鬆配戴不易脫落遺失!
 
採用CVC6.0優質抗噪技術,讓音質更清晰,阻絕噪音干擾
另外內建全指向高靈敏度麥克風,提供您更優質的通話品質
充電約2-3小時即可飽電,可連續聽音樂長達約6小時。
 
採用USB充電,隨插隨充、環保安全
可搭配旅充/車充/行動電源…等供電設備
上述充電設備皆需另購!
 


 
商品特點:
 
◆藍牙V5.0,長距離10M高效傳輸,穩定低干擾
◆暢快享受無線音樂和控制來電通話
◆貼心線控功能,簡易三鍵控制,單手輕鬆操作
◆防滑鯊魚鰭矽膠,配戴舒適貼合
◆輕量入耳,如羽毛般輕盈,舒適如同無物
◆耳機磁性吸附設計,輕鬆配戴不易遺失
◆CVC6.0優質抗噪技術,音質清晰聆聽,阻絕噪音干擾
◆全指向高靈敏度麥克風,提供更優質的通話品質
◆待機最長約180小時、連續播放音樂/通話6小時
 ※會因為使用設置、使用方式使用環境不同而有所遞減
◆USB充電,隨插隨充、環保安全
◆可搭配旅充/車充/行動電源…等供電設備
 ※上述充電設備皆需另購!
 
使用方式:

 
.開關/藍牙配對
 
 1.長按開關鍵,開啟藍牙耳麥電源,未配對過的耳機隨即進入配對狀態。
 2.手機藍牙功能打開,搜索『AIBO-M5』並連接,即可享受音樂及語音交談功能。
 3.不使用時長按開關鍵,即可關閉藍牙耳麥電源。
 4.藍牙耳麥具記憶功能,下次開啟時不需再重新搜尋配對。
 5.音樂播放中,短按開關一次,即可暫停音樂,反之即可撥放音樂。
 
.免持聽筒功能
 
 1.接聽來電:手機來電時,短按藍牙耳麥上接聽鍵,來接聽電話。
 2.掛斷電話:通話中,短按接聽鍵來結束通話。
 3.重撥電話:短按兩次接聽鍵,重撥最後撥出的號碼。
 4.拒接電話:來電狀況下,長按接聽鍵即可拒接。
 
.充電方式
 
 將內附充電線USB端口插入電腦USB埠、AC充電器、車充…等
 另一端MICRO USB端口插入藍牙耳麥USB充電孔即開始充電。
 ※本產品無指示燈功能,充電2~3小時即可使用。
 ※上述充電設備皆需另外購買,出貨不付。
 
注意事項:
 
.請勿將本機放置於高溫高濕悶熱不通風或是暖氣房器具的附近。
.請勿讓孩童玩耍,細小零件可能有令孩童窒息的危險。
.請勿靠近水源/火源或使用化學清潔劑洗滌,以免產品發生故障或損壞。
.為了延長電池使用壽命,建議您每個月至少為耳機充電一次。
.搜尋藍牙時請勿進行其他操作,以免發生程式錯誤。
.本耳機使用內置式不可拆卸鋰電池,請勿嘗試從耳機中取出電池。
.耳機實際通話時間與待機時間會因為手機的款式、使用設置、方式、環境而有所不同。
.使用的手機不同,因手機系統版本不同,操作藍芽的方式也不盡相同。
.部分手機斷電後再度通電時,可能不支援自動連接,此時請使用手動連接即可。
.通話過程中請保持音量適中,以免影響對方收音情形。
.請勿將音量調過大聲,以免影響聽力或行車安全。
.退貨商品包裝及內容物須完整無缺件破損,否則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本商品均屬衛生耗損品,除非新品瑕疵,若經拆封使用,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轉載敬告:
 
自民國108年6月1日起(含追溯既往),鈞嵐(立嵐)企業有限公司之
商品圖片、影片或鈞嵐(立嵐)企業有限公司文字及LOGO,
任何客戶或用戶需轉載刊登任何圖片、文字、影片
皆需經過鈞嵐(立嵐)書面同意,如有需求請與鈞嵐(立嵐)客服中心接洽聯絡。
 
若任何未經鈞嵐(立嵐)同意即任意轉載刊登者,
我司將進行相關智慧財產著作權與商標權及商業法的追訴權利。

瀏覽記錄

TOP